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桥东区人防办认真落实学校人防宣传辅导员工作
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防办、市教育局《初级中学设立人防宣传教育辅导员实施意见》的精神,桥东区人防办狠抓落实,积极开展前期工作。
一是成立桥东区人防宣传教育辅导站,由区人防办主任、区人防办副主任,区教育局副局长担任正副站长,辖区各中学主管校长、区人防办指挥科和区教育局思政体卫科负责人为成员,负责辖区学校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、教学研究、考核验收等工作,做到人防宣传教育工作件件有人抓。
二是与桥东区教育局联合下发正式文件,制定了《桥东区初级中学设立人防宣传教育辅导员实施意见》,对学校辅导员的职责、权利、教学安排、教学内容、教学保障、有关要求等一一做出了安排。
三是要求辖区中学至少设立一名人防宣传教育辅导员,并报区人防办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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